典当行经营范围

栏目:典当法规 发布时间:2018-06-11
典当行经营范围
动产质押典当业务;权利质押典当业务;房地产(外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的房地产或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除外)抵押典当业务;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;鉴定评估及咨询业务;商务部依法批准的其他典当业务。

典当行经营范围
动产质押典当业务;权利质押典当业务;房地产(外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的房地产或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除外)抵押典当业务;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;鉴定评估及咨询业务;商务部依法批准的其他典当业务。

典当物品
公司房地产;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房屋;私有房产;汽车;财产权利,生产、生活资料;贵金属首饰;钻石首饰;有一定经济价值的民用品。